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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鸣谢办法
 

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热诚欢迎海内外企事业单位、团体、个人为学校的教育事业捐资。对每一位关心支持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的朋友,我们都表示衷心的感谢:

一、对捐赠金额累计在1万元(人民币,下同)以上的捐赠者,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将分别颁发捐赠纪念牌或纪念证书:

1、捐资金额累计在200万元及以上者,颁发“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杰出教育贡献奖”,并可聘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誉理事;

2、捐资金额累计在100万元及以上者,颁发“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贡献奖”;

3、捐资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者,颁发“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捐赠纪念奖牌”;

4、捐资金额累计在1万元及以上者,颁发“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捐赠纪念证书”。

二、凡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捐资,无论金额大小,教育发展基金会均开具正式财务收据,并可签定书面协议,写明捐资金额、捐资意向以及基金会的承诺,并将捐资者名单列入名册存档。

三、对于部分捐赠项目,如基础设施建设、讲座基金、奖助学金等,如捐赠达到一定额度,可以捐赠者或捐赠者指定的名称命名。

四、对提供捐赠的海内外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团体及个人,在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准许的范围内,可优先享用学校的教学、科研等优质资源,优先享有开展合作、共建等权利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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